寂寞使人發現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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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必須孤獨、全然地孤獨,才能退回自我深處。這是一種痛苦的經驗,但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克服孤獨感,才不再感到孤獨,因為我們發現最深沉的自我乃是與天地一體,與萬物不分。突然之間,我們發現自己處於世界的中心,卻不為其萬象所擾,因為我們己經與萬物合而為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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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見之外尚繼之以行動和犧牲才有價值。因此,我寧可別人與我意見相左,但是具有氣概、風範,而不是與我所見相同,但是看起來像是個懦夫,喋喋不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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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,我的一生應當是一個階段、一個階段地向前超越,向前進展:一個階段過去了,馬上又開始一個新階段。就好像一個樂章,一個主題結束了,立刻又接上了另一個主題,一個節奏終了,又是另一個節奏,從不疲乏:永遠是清醒的、留意現狀的。由於有這種清醒的經驗,我注意到一個階段、一個階段的消逝與成長:永遠是舊的緩緩逝去,導致新階段清新、奮發的開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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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個人刻意尋求什麼時,他一心一意想到他所欲尋求的,而無法有任何發現,無法接受任何事物,因為他只想到他所欲尋求的,因為他有一個固定的目標,因為他被那個目標支配。
「尋求」往往具有一個目標,然而「發現」卻是自由、開放的,沒有特定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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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拒逆境的最佳武器是「勇氣」、「獨立的思考」以及「耐性」。
勇氣使我們堅強,獨立的思考可讓我們自娛,耐性帶來平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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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常,我生命中愚昧、不順的時期,比那些看似成功而且合理的時期更適合我。我需要的是耐性,而不是理智。我必須深深地往下紮根,而非搖晃枝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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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雖然毫無意義、殘酷、愚昧,卻是莊嚴的──它從不開人玩笑(開玩笑需要靈智),它對天下萬物一視同仁,絕不厚此薄彼。以為自然獨獨把人類做為玩物,乃是人類一廂情願的錯誤假定──所以會犯此錯誤,全是因為人類把自己看得太重了。首先,我們應該認清我們的日子並不比鳥、蟲更難過,我們的生活比他們安穩、美麗。我們不必為生的殘酷、死的頑強痛哭流涕,可是我們應該完完全全地體會自己的絕望之情。唯有在我們體驗了一切自然的殘酷與無意義之後,我們才能面對其真相而賦予意義。這是人類所能成就的最高境界,也是他所唯一能做的。其他方面他都比不過動物。
多數人都不會為生命的無意義而感到苦惱,就像昆蟲一樣,但是唯有為此感到困擾而尋求意義的少數人才是人類存在的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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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帝造人的本意,以及數千年來文人、智者觀察的所得,都告訴我們人與生俱來就有享受「無用之物」與欣賞「美」的能力。在享受美感時,精神與感官同樣重要,處於人生的苦難與危機之中。只要人能享受以下事物一一自然界的色彩、繪畫、風聲、海濤、人為的音樂;只要他能在表面的需要與興趣下面,感覺到世界是一個整體;能從大大小小的事物中發現喜悅與智慧、趣味與共鳴──如一隻頑皮的小貓微斜的腦袋、一首奏鳴曲約抑揚頓挫、一隻狗眼睛裡動人的神色、一首偉大的詩;只要人有此種能耐,他就會懂得應付生存之中的問題,並且不斷地發現生命中新的意義,因為「意義」即是千萬種形象的統一性,是人在世俗的紛擾之中體驗統一與和諧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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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與人之間不必過分親近,像太陽跟月亮、土地跟海洋不是也有其適度的距離嗎?我們的目標是彼此了解、彼此尊重對方的相異和相似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