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後想想,這件事情其實還扯到幾個較深入的議題:何謂公平?何謂學生權益?如何溝通?
其實從市府的辦理方式中即可發現眾多不平之處,各校人數不同,為何都是一台車?為何地點指定花博?為何只給弱勢兒童?種種不平等均令人納悶。
而怎樣才算是弱勢兒童?市府的回覆是單親家庭及校方認定之學生,校方認定不好處理,故我查閱學生資料並私下連絡家長。有趣的是其中一位家長給我的回應,雖然他們是單親家庭,但是家長事業有成,一聽到我把他小孩當做弱勢兒童,反應十分激烈。
第二個問題,私下詢問家長是為了保護孩子,但是一旦確認參加,孩子的特殊性依舊會被突顯,這也是我感到困惑之處。
再來我想說明,校外教學的辦理與否,是導師的專業判斷。為何高年級不參加,因為單看活動設計即可發現,當天來回的行程中,有六個小時花在車程上,參訪景點均為外景,而未安排參觀展館,這樣的設計其實對中低年級較合適。
而提到學生權益,四年級僅十位參加,四位不去,請問那四位學生的受教權又該如何處理?今天確認有多的空位之後,開放給低年級家長隨行照顧,不也是考量低年級學生的權益?
最後,我覺得「溝通」才是最大的問題,不論事前計畫如何詳細周嚴,總是無法做到絕對公平,如何與家長取得共識才是重點,
然而這次事件讓我最氣憤的地方,卻是從頭到尾,整個辦理方式我均有與上級討論,並獲得同意,但為何有問題時,都是我出來處理與承擔?道歉?從頭到尾我不曉得我哪兒做錯了,我道個啥歉?如果這是行政體係的處理方式,我真的會覺得,少做少錯,不做不錯。
相關文章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