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今身為老師的我,其實在許久之間,不也是曾以一個學生的身份度過了長達十幾年的光陰。然而位子不同,腦袋也不同,之前身為學生時的種種想法,和現在身為老師的角度看法,有著截然相反的差異。究竟我想成為怎樣的老師呢?究竟要嚴格一點好,還是寬鬆一點?
今天又為學生的事情而煩惱,為著他們總是學不會如何和同學和平相處而生氣。
案例是這樣的:一個小朋友為了同學間一點小事而出手打人,他不會忍耐,不想溝通,他覺得只要別人對不起他,他就要反擊,而且是以暴力的方式來攻擊他人!
你要他道歉,他死也不要,他覺得是別人有錯在先,僅管同學都覺得那只是小事,甚至根本是他自己有錯在先……。
面對這樣一個無法控制自我情緒及反應的孩子,我可以嚴格的管教,讓孩子不會逾越了規距,然而那是表面的,淺薄的,而不是發自內心的自我約束,一旦換了環境,他還能維持這樣的表現嗎?
而最讓我感到困擾的是,時常聽到加害者的家長,會這麼跟老師說:「老師,我的孩子他不是故意的;他只是控制不了自己;老師你要給他學習的機會;老師你要好好跟他說,不要只是責罵或處罰……。」這樣的話語,時有所聞。
然而在給予那些犯錯的孩子一個機會,讓他一再嘗試時,我們有沒有想過,那些規矩守法的小朋友心中做何感想?在我們不斷地給予犯錯的孩子機會時,遭殃的卻是那些規矩守法的小朋友。
而且在一再給予機會的同時,卻常發現孩子未能記取經驗,一犯再犯。讓我開始反思,有些人是不是,是不是對他太好,他反而不知珍惜?
給孩子機會,是因為覺得他還有成長的空間,於是我們嘗試引導孩子往好的、善的一面前進,而不想輕易加以處罰。
可如果孩子不知悔改,我又何必給予他機會,讓他一而再,再而三的重覆同樣的錯誤?更嚴重的是,受傷的還是那些安份守法的孩子!
當我們在討論那些犯錯孩子的教導問題時,有沒有人想過那些受害的孩子會有怎樣的想法?
也許哪天,受害者反變成了加害者。到時,我們又要給誰機會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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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記:忘了是何時寫下以上的心情,然而現在看到最後一段「受害者反變成了加害者」,忽然想起最近熱門的「霸凌」議題。在教育部的定義中,霸凌的類型有六種,其中便有「反擊霸凌」,意指受霸凌兒童在長期遭受欺壓之後的反擊行為。包括受霸凌時生理上的自然回擊或去霸凌比自己更弱勢的人。
所以說為了自己的孩子,也為別人的孩子著想,該罰的時候,還是要罰,不過什麼時候算該罰?怎麼罰?罰什麼?這又是另一門課題了。